原告:河南某有限公司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:陈XX,山东XX律师,特别授权代理。被告:山东某材料有限公司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.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预付款95000元及利息损失...查看详情 >>
原告:邹平XX某人民政府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:陈XX,山东XX律师(特别授权代理)。被告:周X某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、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XXX.61元及利息65905...查看详情 >>
原告:冯X,居民,住邹平XX。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:陈宗亮律师,山东XX律师(特别授权代理)。被告:李XX,男,1971年1月18日出生,汉族,居民,住邹平XX。被告:马X,居民,...查看详情 >>
公诉机关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检察院。被告人冯某某,住山东省鄄城县。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,于2019年10月15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0月30日被逮捕,现羁押于邹平市看守所。本律师为被告冯某...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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